《农村干部法律基础知识教程》
《农村干部法律基础知识教程》
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作者:郑明琛,宋孟阳 编
页数:277
《农村干部法律基础知识教程》前言[E]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在广大农村的综合体现。要顺利完成这一重大的战略任务,培养一支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村级组织带头人至关重要。因此,充分了解农村干部培训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干部培训,是基层党校搞好农村干部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农村干部培训的教学过程中,往往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用、可行的教材。现行的培训教材,一般讲政治理论、形势任务多,教实用技术、工作方法少,与希望获得新知识、新技术的村级组织带头人的要求相去甚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农村干部培训工作,重要的一环是要有一套适应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点、适应农村干部需求的好教材。为了满足农村干部学习的愿望,落实上级关于实施农村干部素质工程的意见,我们组织有关教学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根据新时期党对农村工作的要求和农村工作的特点,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编写了这套农村干部经营管理培训教材。
《农村干部法律基础知识教程》内容概要[E]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在广大农村的综合体现。要顺利完成这一重大的战略任务,培养一支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村级组织带头人至关重要。因此,充分了解农村干部培训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干部培训,是基层党校搞好农村干部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农村干部培训的教学过程中,往往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用、可行的教材。
《农村干部法律基础知识教程》书籍目录[E]
第一章 农村法概述第一节 农村法的概念第二节 农村法的属性第三节 农村法律与农村政策的关系第二章 国内外农业立法概况第一节 国外农业立法简介第二节 我国农业立法发展状况第三章 农业法第一节 农业法概述第二节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第三节 农业生产第四节 农产品流通、加工和粮食安全第五节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第六节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第七节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第八节 农民权益保护第九节 农村经济发展第十节 执法监督第四章 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第一节 农业用地法律制度第二节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第三节 农村宅基地政策与法规第五章 农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二节 农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三节 水法第四节 水土保持法第五节 基本农田保护法律制度第六章 农业行政执法第一节 农业行政执法概述第二节 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和农业行政执法相对人第三节 农业行政执法手段第四节 农业行政执法程序第五节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第七章 农业生产安全法律制度第一节 种子法第二节 农药管理法律制度第三节 兽药管理法律制度第八章 农产品安全法律制度第一节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第二节 有关安全食品的法律制度第三节 农药管理法律制度第四节 农村动物卫生检疫和农村动物疫病扑灭制度第九章 农村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第一节 乡镇企业法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节 公司法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法律制度第十章 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与法规第一节 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及其目标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第三节 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第十一章 农村社会生活法律制度第一节 婚姻法第二节 继承法第三节 收养法第十二章 农村经济纠纷的仲裁和诉讼第一节 农村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二节 仲裁第三节 诉讼参考文献
《农村干部法律基础知识教程》章节摘录[E]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所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财产关系,即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租赁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农业社会化服务关系、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关系、乡镇企业联营和合伙关系、农业技术开发和转让与咨询和服务关系等。
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民事关系的特点:①民事关系为横向的社会关系。②民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③自愿、公平、互利、协商达成这类关系。④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一般应是对等的,即等价有偿的。⑤当事人可以相对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权益。
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①这类民事关系是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②这类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③这类民事关系只包括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民事关系,不包括人身关系,民法中的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④这类民事关系主要由农业民事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
指农业行政主体(职能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农业行政职权时,与相对主体(行政相对人)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农业行政主体产生行政职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农业法》第9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